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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移民-加拿大护照&居留卡加拿大社会福利最全攻略(三)


    加拿大福利浩浩荡荡感谢你们听我讲到了第三期,很高兴你们保持耐心看下去。这其实可以看出加拿大真是名副其实社会福利大国。从一个婴儿出生起一直到去世那天,每个时期都可以享受福利中的某几项。

 

收入保障津贴 (GIS)

 

如果有很少或没有收入,可以申请每月的收入保障津贴。收入的定义是包括来自其他国家的养老金、生活费、工资、失业保险福利以及劳工赔偿金或福利等等入息。收入愈少,得到的收入保障津贴愈多。如果己婚,配偶的收入在计算应得之GIS数目时会被考虑在内。GIS须按年度重新申请。

 

配偶津贴 (SPA)

 

加拿大政府也不会忘记低收入配偶,是的,他们也可以有津贴。

这个津贴要求配偶的年龄在60-64间,是加拿大公民或合法居民,并且在年满18岁后至少在加拿大住满10年。如果符合下列条件,就可以领取的,目的是用来额外津贴那些只靠一份高龄保障退休金为生的夫妇的:

1、年届60岁与65岁之间、配偶为领取高龄保障人士。

2、总收入不超过规定的数额。

3、在18岁之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年。

须按年度重新申请。此项津贴可继续发放,直至再婚或年届65岁为止,甚至配偶去世这项津贴仍可继续发放给你。




 

怀孕及育儿津贴

 

若怀孕,生孩子,刚领养小孩或要照顾初生婴儿而不能工作,则有可能符合资格领取怀孕及育儿津贴。怀孕津贴只发给亲生母亲,最长15个星期,于孩子出生前后的一段时间内。育儿津贴是给予孩子的亲生或领养父母,最长10个星期。亲生母亲可同时申请怀孕及育儿津贴。

 

怀孕母亲最早可在预产前八个星期开始领取怀孕津贴,申请人也须经过两星期的等候期才可以开始领取津贴金。因此,怀孕母亲最早可在预产期之前的10个星期放产假,然后立刻向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的就业保险办事处申请怀孕津贴金。

 

怀孕津贴金最多只可领取15个星期,但会在婴儿出生后17个星期停止发放。若婴儿因健康问题而要住院的话,这17个星期的期限可延长,直至婴儿出院回家照顾,但不可拖延超过婴儿出生后的52个星期。无论如何,怀孕津贴金最高也只可领取15个星期。

 

婴儿的亲生父母或领养父母可领取高达10个星期的育儿津贴,使其能留在家中照顾初生婴儿或被领养的儿童。若儿童有健康问题,需要特别照顾,育儿津贴可增加至15个星期。




这份津贴可由母亲或父亲一人领取或父母两人共同分享。如两人共同领取育儿津贴的话,则每人都要接受两个星期无津贴的等候期。假若母亲已在领取怀孕津贴金时经过两个星期的等候期的话,在领取育儿津贴时不再需要履行两个星期的等候期。

 

育儿津贴最早可从婴儿出生日或领养儿童回家后当天起领取,这十个星期的津贴金是不可以超越他们出生后或回家后的52个星期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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